他们在屋子里干什么呢?杨梓苏莫名地有点紧张,一抬头,只见屋顶上空仿佛有火光照耀似的微微发红,云海变成了血色的熔炉,像是谁正在经历剐骨之痛、生死之劫。最近天色也很奇怪啊……
百无聊赖等了许久,还不见他们出来,黄昏渐渐被墨色的夜渲染。
终于,门打开了,杨东旭示意他进来。
杨梓苏赶紧进去,只见屋子里满地水渍,还散落着一些残留的砂子,房间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陌生人,姿态慵懒地正在穿衣服,笑容潇洒如灼灼桃花。而土豪则虚弱地躺倒在床上,苍白的脸色像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
“你……你怎么了?”杨梓苏惊诧地问——土豪怎么躺下了?
“他体力透支,需要休息。”在旁边照顾的杨东旭严肃地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问。”
杨梓苏想说哥哥你够了,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也比我大不了两岁。
……
土豪的气色虽然不好,但眼神里的寒冰微微消融,表情就像变了一个人。
你能想像一块石头开出花来的情形么?杨梓苏不能想像,但他亲眼看见了。
像是有一缕久别重逢的星光,把对方沉默的眼底微微湿润地点亮。
直到这个时候,杨梓苏才想到另一个问题,左右四顾——病人呢?
目光愕然地与床边那刚穿好衣服的年轻人相撞,杨梓苏嘴角抽搐了一下,“你是谁啊”的问题就在嘴边,不请自来什么的很失礼呢,但因为对方长得好看,笑容潇洒更让人一见而生好感,杨梓苏也生不起气来,只是瞪着眼。
“杨郎中,这些天承蒙照顾,狗皮膏药的味道太厉害了,熏得我现在还想打喷嚏。”对方笑着一开口,杨梓苏顿时石化在原地!
什么?这张看上去俊美健康如桃花的脸,就是之前浑身焦黑血糊糊的被抬过来的病人?
几个时辰前还半死不活的病人,竟然好端端地站在他面前,像是刚睡了个午觉起来,精神十足兴致盎然地问他:“厨房在哪里?”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窗外只余一缕清风与远山并肩。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生龙活虎的病人一身下厨的衣服,两手都是面粉,端着一锅汤进来,说要给土豪补身体。
蹭吃蹭喝惯了的杨东旭也凑上去求品尝,喝了一口之后,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紧紧抱着锅底的汤渣不肯放:“不……不是吧?汤煮得这么好喝!求大厨包养!”
其实杨梓苏的厨艺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没想到山外有青山,这个病人竟然是烹饪的高手。可对方举手投足都自有一段风流,杨梓苏看他的模样和气质,实在想象不出他下厨有板有眼的模样。他……到底是什么人?
医馆是越来越神奇热闹了。
病人很快成了医馆的红人。世上很少有人会拒绝美食,也很少有人会拒绝美人。
受欢迎的病人说自己叫裴探花,之前走路时不小心被雷劈了,还遇到仇家落井下石戳了他一剑,其实他就是个卖胭脂的,以前在平康坊给姑娘们画眉,很受姑娘们喜爱。
第二天清早裴探花就出门了,说是到一家钱庄去,赎回什么抵押品。
这个风流潇洒的裴探花,不会是赌钱赌输了,把儿子给抵押了吧?杨梓苏在心里吐槽。不过也算他运气好,竟然和土豪是旧识,这下子,不管他是欠了多少钱,想必也能还清了。
五
“东西已经赎回来了。”
“那就好。”
秋夜清凉,投落在窗上的树影有些热闹的意思,穿袖拂襟的夜风,也不令人觉得冷。
裴探花和叶铿然坐在庭院中喝酒。
“这些年,我一直以为你死了。”叶铿然的嘴唇还有些苍白,低声咳嗽,眸子里光影闪动。
裴探花笑眯眯地说:“你还记得北雁吗?当时就是她一箭‘射死’了我。”
吐蕃将领乞力北雁,配合当年的裴将军演了一出戏,骗过了所有人。从此世上再没有战神裴将军,只有做得一手好菜卖得一手好胭脂卖得一手好萌的裴探花。
世间谁有覆雨翻云手?白驹过隙,转眼已是十五载;故人一别,指尖流年滴水成千秋。
“别喝酒了,我给你煮了汤。”裴探花顺便一把将叶铿然手中的酒壶拿走,把汤碗推过去。
“喔,”叶铿然倒也不难商量,点点头,“汤煮得不错。”
“哈,花间煮酒,月下吃肉,”裴探花惬意地说,“这些年我红袖添香知情识趣,才知道人生有另一种活法。”
这些年他过得懒散,却并不糊涂;过得贫寒,却并不局促。
“但你骨子里的东西还是没变。”叶铿然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爱管闲事。”
“什么闲事?”
“你怎么会惹上道士被雷劈的,我都听说了。”
“我儿子的事怎么能算闲事?”裴探花抗议。
“不是宠物吗?”
“……”啊喂你一定是嫉妒了!我有儿子你没有!
月华温暖,叶铿然难得地勾了勾唇角,只见裴探花好奇地探过头来:“你呢?说说你自己,还在等她?”
叶铿然端着汤碗的手顿了一下,十五年了,他一直在找寻,找寻重逢的方法,从黄沙漫天的漠北到烟雨朦胧的江南,从莺飞草长的中原到四季如春的岭南……那枚凤凰蛋一直没有任何动静。
“嗯,我在等她。”叶铿然只是淡淡的语气,却说尽了一世不改的温暖怅望。
时间在他身上流逝得缓慢,如同雨水缓缓飘向大地,一切都从容不迫,哪怕是再过千年,他也不觉得久,不觉得厌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