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庄提供绣娘、针线婆子和布料,安春风提供奇思妙想和图样设计。
所以,两人的股权一样,除去本钱,余下的利润五五分成。
在宋琪的提议下,契书里特意写下两人权力不分大小,重大商务需要同时签字生效。
另外安春风名下的股份不得擅自转让,即便身死由子女继承,也需秋水布庄同意方可。
条款相同,秋水布庄想易主,也需要安春风的同意。
这条件有些苛刻,以安春风现在才二十一岁,秋水也才三十出头年纪,要想老死,还得好几十年,除非横死。
那对方肯定是第一嫌疑犯,脱不了报官这一条路,这是把两家硬绑在一起了。
不愧是大讼师出手,不仅写到死亡,连死后子女继承都提前预估到了。
安春风对这些条款没有排斥,契书的约束条款越多,对她何尝不是一种保护。
无论原身还是她都并非本地人士,在京城里无依无靠,要是等到赢利再有纷争肯定会落下风。
只有提前将事掰开揉碎的说,才能规避风险。
条款多,秋水方面也很满意。
她虽然已经青楼从良,但依然是乐籍,这就是贱籍,比起安春风的良民身份,她就是低人一等,若是两人打官司,未言先亏三分理。
而且这些内衣还全靠安春风的思路和设计,一旦生意盈利,名声一起,难免会有人觊觎。
安春风被人挖走悔约,她的生意就要鸡飞蛋打。
契书里说要同时签字,也是要以后生意做大后,保护秋水不被安春风欺压,权力不会被践踏。
但对宋师为什么硬将两家绑在一起,规定安春风私下不能转让股份,不能让子女继承产业始终不解。
此时气氛融洽,秋水就问出来。
第25章突然冒出来的好邻居
宋师抱住美人轻笑:“秋水,你聪明伶俐,到底是心慈妇人,少了谋略算计!
现在安氏独居,万一她夫家要寻她回去守节,她的财产就要被夫家收回。
或者娘家族亲要她收继子,子承母业,这些东西娘家人自然要理直气壮接管。
我朝对妇人再嫁并无限制,一嫁从父,二嫁从己。
那安氏新丧之身,她虽然说以后不再婚嫁,可到底才二十出头,谁也说不清以后的事。
安氏若再嫁,这笔生意就会当成嫁妆带去新的夫家。
若是小买卖可能还没有风险,以你们说那般挣钱,以后这生意就不是小数目,钱帛动人心,里面变数太多。
安氏的财产我们可以不管,可她那里一旦被别人掌握,对你势必会有影响,被人全吞都有可能。
我们未雨绸缪,只有断了安氏股权转让,才能保障你的权力。”
秋水当时并未想到这么多,此时被宋师道明,豁然开朗。
她是妓子从良,徐娘半老也不会再有孩子,要是安氏再嫁就有夫家撑腰,自己难免落得势单力薄,绑定在一起,反而绝了想法。
知道这男人的确是一心一意在替自己以后谋划,躲过有可能的损失,秋水一双美目充满感激,揽住宋师的脖子就亲上去:“琪郎!”
娇香软玉在怀,宋师心情激荡,再不愿乘凉浪费时间,抱起秋水就回到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