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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第2页)

生活在灌木里的小鸟身体灵活嗅觉灵敏,还没看见金溟的影子,在闻到陌生猎食者气味的一瞬间,就已经飞得干干净净。

迈着沙雕步伐缓慢移动的金溟连什么鸟都没看清,只见一片白花花的小团子“啾啾啾”地就原地消失了,连半根毛也没留下。

“……”被孤立在原地的金溟委屈巴巴,丛林交友这么困难吗?

金雕的世界,好安静啊……

金溟叹了口气,出门才一会儿就有点想念家里那个虽然脾气不太好但今天给了贴贴的白隼呢。

金溟顿时觉得自己又行了。

努力,干活!先解决吃饭问题。

给猫主子挣罐罐,不是,给隼主子挣兔兔。

没有铜铁,刀具就只能从石刀和骨刀中选择。

其实骨刀是金溟一开始便放弃的选择。

他现在沦落到顿顿用嘴宰鱼别无选择的地步,还不就是因为抓不到骨头可以做骨刀的陆地生物么。

可是能做刀具的石头仿佛也不太好找。

不过这怎么能难得倒聪明小天才金溟呢。

金溟很快就想明白,趁手的石头不好找,无主的骨头却容易找。

野兽分两种,吃肉的和吃草的,但没有专门吃骨头的。

食物里的小骨头会被消化能力强的野兽直接吃掉,剩下的便会用牙齿舌头一点点啃干净肉,最后咬不动的大骨头则会被弃掉。

而像秃鹫这种没有牙的大型鸟,即便会直接吞食带肉的骨头,也仅限于比嘴巴小的骨头。

大骨头在哪里都是餐余垃圾。

连人类这种丧心病狂到什么都能研究出来美味吃法的物种,也只是炖个骨头汤,吸个大骨髓什么的,最终还是得把大骨头扔掉。

做骨刀的骨头,不一定需要自己亲自捕猎得来。

有时候,捡破烂也是一种不错的生存方式。

毕竟大型猛禽在遍地是宝的丛林里捡破烂,应该是没有城管敢来驱赶的。

凭借金雕优秀的嗅觉,金溟很快便在一处灌木丛旁不同寻常的凹陷处停下。

他趴在地上像吸尘器似的又使劲闻了几遍,可以完全肯定,这处凹陷,是个——坟包。

荒野丛林出现一个规规整整的坟包,金溟却一点也没有昨夜的惊讶恐惧。

他气定神闲地拿翅膀扫了扫平滑的表面,倒认真欣赏起来。

“啧,瞧这藏风聚气,枕山面水,气贯隆盛,必有大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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