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日照小说>打电竞比考清华难 > 第2章(第1页)

第2章(第1页)

王恬走後,季余笙动了一下身子,这一动扯到了膝盖上的伤口,一抽一抽的疼痛让她吸了一口凉气,在床沿边缓了半天才穿上鞋子下了地。

她把卷起的校服裤腿放了下去,脚步有些虚浮,胃里饿的有些反酸水,她找到自己的书包,翻出了钱包,里面只有一张身份证,一张公交卡和75块2的现金,加上刚刚那个女人给的20块也不到100块,而这就是她目前全部的身家。

清点完自己的财产,季余笙决定先去吃点东西,因为她现在不想再晕倒一次。

走之前她拿起王恬刚送来的卷子准备放进书包,在看到上面血淋淋的分数後,万年冰山般的脸庞上,露出一丝裂痕。

她现在真的需要吃顿饱饭,然後好好思索一下怎麽拯救现在这个看起来比她之前还要操蛋的人生。

季余笙穿上大衣离开医务室的时候,学校里只剩下零星几个学生,她慢慢向着校门移动,在路过操场的时候,一群人正在踢足球。

「小心!」一个男生高喊,季余笙看到一个足球对着她直飞而来。

她不慌不乱的往後撤了一步,球砸在了她前面的墙上。

「喂,把球给扔过来呗。」操场上再次传来喊声。

季余笙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迈着仿佛量过尺寸的步伐往她既定的方向走去。

走到鸡蛋饼店,季余笙点了一个豪华版鸡蛋饼,外加一杯奶茶刚好20块,坐在窗户边的餐椅上,开始进食。一口鸡蛋饼平均咀嚼20次,三口後会喝一口奶茶,每一次奶茶杯里下降的高度基本一致。

精准的像个机器人。

吃完最後一口鸡蛋饼,奶茶也刚刚好喝完,把垃圾分类扔好,季余笙来到了汽车站。

按照原主的记忆,从学校打车回家需要38块,是她目前全部财产的一半,所以坐2块钱的公交是当前最好选择。

但问题是原主好像并不怎麽坐公交车,所以她有点记不清该坐哪一路车又该到哪一站下车。

「师傅,这辆车去这个地方麽?」在问了三辆公交车司机她身份证上地址的时候,季余笙终於坐上了车。

也许是已经过了放学和下班的高峰期,所以车上的人并不多,季余笙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看着窗外怔怔出神。

她是个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崇尚科学,但眼下完全不合理的穿越已然超过她的信息储备,并打碎了她前辈子坚守了20年的三观。

过於玄幻,让人有点无法相信,但她还是坦然接受,因为她并不想死,她还有事情要做。

车子行驶到半路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车,还要步行一段距离才能到家。

三月,日落後这座北方城市的气温不过3丶4度,毛毛细雨打在身上,淋不透,但足以让体感温度再下降那麽一两度。

季余笙没有伞,只能裹紧身上并不厚的大衣,拖着受伤的腿,继续以均匀的步伐往家里早去。

在门口找钥匙的时候,季余笙听到了屋内的欢声笑语,在她打开门进去後,声音戛然而止。

「你怎麽才回来,知不知道现在都几点了?」一个有些发福的女人没好气道。

季余笙淡淡看了一眼围坐在饭桌前的三人,听声音这个说话的女人应该就是下午在医务室的那个,也就是她的舅妈赵春玉。

坐在主位上的男人应该就是她的舅舅周志辉,而那个看着和她年龄差不多的就是她的表姐周心蕊。

「腿受伤走的慢。」

「我不是给你打车钱了麽?是不是又花到不三不四的地方去了?」赵春玉毫不掩饰她目光中的鄙夷。

「打车费38,你只给了我20,不够,所以我是坐公交车回来的。」季余笙换好拖鞋,走到餐桌前:「还有,这个月的生活费你们还没有给我。」

听到生活费,赵春玉就炸了毛:「你个小白眼狼,还有脸问我们要生活费?你吃的丶穿的丶住的哪样不是我们给你的,上次你闯的祸还是我赔的钱,现在还有脸问我要生活费!」

季余笙回忆了一下,淡淡开口:「上次那个弄坏同学手机的是周心蕊,我是替她背锅的,背锅原因是她用偷拍我和不知名男同学的借位牵手照片威胁,不帮她背锅她就要告诉老师我早恋。而她弄坏同学手机的原因是发现那个女生向她喜欢的男生告白了,她要报复,而且这件事情已经发生在四个月前了。」

「季余笙,你是不是疯了,你在这胡说八道什麽呢!」周心蕊没想到她敢把这件事说出来,整个人都呆住了。

平日里丧里丧气,在家里屁都不敢放一个的季余笙,今天这是中邪了麽?

「我没有疯,只是说出了事实。」季余笙说话的声音不徐不淡,表情也是仿若面瘫。

「你这个丧门星,现在还学会编瞎话了,真是一天不打上房揭发,看我今天怎麽收拾你!」张春玉听着季余笙的话,气不打一出来。

这个丧门星真是天天给她气受。

本来她是要打麻将去的,结果就因为季余笙的晕倒而错过了时间,去了後人家都开打了,没办法她就回家了。

本来更年期因为点小事心里就会不爽,眼下更是像被点燃了的炸。药。桶。

赵春玉拿起拖鞋就要像往常一样教育季余笙。

按照惯例,季余笙应该会哭着抱头躲起来,但这次她没有。

季余笙一脸冷漠的看着赵春玉:「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丶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丶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hr>

哦豁,小夥伴们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span>:||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