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咧。”高壮没有多问什么,高高兴兴的应下了。
细奶奶倒是说道:“晚饭也在这里吃吧?我去煮饭了。”
“我晚饭不在这里吃,我去守旺叔家吃饭。”高明程连忙说了句,怕细奶奶煮多了米。
这会儿天气炎热,煮多米的话,第二天怕是会馊掉。
细奶奶一愣,高壮倒是快言快语的问道:“你怎么去守旺叔家吃饭?他喊你去的?”
虽然都是一个村的人,但显然高明程之前和高守旺没有什么交情。
哦,高明程救过高守旺的事情,高壮已经忘记了,主要是这种事发生过太多次了,所以谁也没特意记在心上。
“嗯,我布下的陷阱也得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我手里没钱,就卖给守旺叔了,他说晚上想喝酒,就喊我一起去吃点。”
“对了,我在山里弄到一块蜂巢,细奶奶,你拿碗和刀来,我要分成三块。”高明程把蜂巢从袋子里拿了出来。
高壮的鼻子抽动着,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我说怎么有股子香甜味,原来是蜂蜜!”
细奶奶拿了刀和碗来,之前高明程说要分三块,所以拿了三个碗。
家里的碗都是白色粗瓷做的,碗口有一圈蓝色图案,并且碗底还写着一个‘志’字。
这是高壮爸爸的名字,他们这儿这会儿都这样,每家的碗底都会写着一个字,这个字大多是这家男主人的名字。
比如高明程家的碗底就写着‘远’字。
这样做的原因,是村里有红白喜事的话,主人家的碗筷不够,就需要借村里人的,等办完事,这些碗筷又要还回去。
高明程将蜂巢均匀的分成三份,将其中一份递给细奶奶,“细奶奶,这个给你和高壮吃,待会你们把蜂蜜弄出来,蜂巢先留着,以后有用。”
“哎,好。”细奶奶看到高壮早已经按奈不住伸出手沾了一点蜂蜜尝味了,尝味之后,更是撕下来一小块蜂巢,放进嘴里吧唧起来。
这种纯蜂蜜十分的甜腻,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是很难得的甜嘴的零食了。
“明程哥,这百花蜜太好吃了!你怎么弄到的?我看你身上好像也没有被蜂蜜扎过的印子啊!”高壮大口大口的吃着,脸上的小表情幸福的不得了。
“我跑得快,没被扎到。”高明程矢口否认,不想让人替自己担心。
其实他有被扎到,虽然看不到后背的情况,但他感觉不痛,应该没什么大事。
“另外两份蜂巢,一个送给许多美,一个送给守旺叔,先放这儿,我现在要去找一下高富强。”
高明程和高守旺喝酒的话,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结束,所以他想趁着吃饭前的时间,去找高富强把事情说一下。
只是他刚说完,细奶奶和高壮竟然同时开口说话了。
细奶奶说:“你不给你爸妈留一份?”
高壮说:“你找高富强做什么?打架吗?我也去,给你壮壮声势也好!”
高明程先是瞥了高壮一眼,说道:“没你什么事!”
又对细奶奶解释了句:“这蜂巢不大,我家里人多,不好分。等下回再弄到,我再给我爸妈他们。”
说完,他就要出门去找高富强了。
刚才那句话,是搪塞细奶奶的。
主要是重生回来后,他对家里人的感观有些别扭,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相处,是像以前那样掏心掏肺呢,还是就此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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