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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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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杀妾,不是律法规定要严惩的吗?」

「我」的死讯报告官府後,娆娘恍惚了几日,终于没忍住来问我。

我放下书,转头看她。

「律法是写了要严惩,可那又如何?

「阿娆,你可知,为何老百姓深恨变法?」

娆娘摇头,只说不知。

我想了想,挑了些在流民堆里听来的事,讲给她听。

「前朝有陈姓匠人善造农具,曾造出一种省时省力的陈氏犁。

「皇帝说,要给农人每户发放,以节省人力。」

「那……那不是好事吗?」娆娘迟疑道。

我点点头:

「的确是好事,只是各地父母官自有章程。」

「有的县丞说,农户必须拿家里的旧犁来换陈氏犁。

「百姓交了旧犁,领到手的陈氏犁却是坏的。

「官府拿了百姓的旧犁和朝廷下发的好犁,或者勾结商贾转手卖出去,或者和其他地方换粮,总归是笔不赔的买卖。

「有的县丞说,府衙人手不够,要百姓去县中领陈氏犁。不来者必有严惩。

「自乡下去往县里,衣食住行,哪样不要钱?

「住个十天半月的,花钱如流水,小门小户谁撑得住。

「小吏只消发这陈氏犁发得慢些,拖上些时日,百姓自己就上赶着送钱贿赂,求小吏赶紧将犁发给自己,好早日归家。

「还有的官吏,县里客栈酒楼就是自家亲戚开的,光靠乡民投宿住店便能大赚一笔。

「如此各显神通,一把陈氏犁,能喂饱不少官呢。」

即便如此,在流民们嘴里,只要点小钱不要命的,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好官了。

若要小钱的同时还能给百姓些好处,那简直就是青天。

说到这里,我喝了口药汤,竟也不觉得苦了。

「律法规定杀妻要打一百杖,流放千里。但妻子暴病而死就不算杀妻。

「有的妇人家里父兄强横,无论女儿是不是暴病而亡,都能联合官府向夫家索要些钱财。可这里头,究竟有几个是真心为妇人伸冤?

「至于家里没爹没兄弟的妇人,就算被活活打死了又如何?做丈夫的塞些好处,打点一下,报个病死的名头,谁都不会去追究。」

「都没有人觉得不对吗?」

娆娘的声调高了些。

「也有,只是又有什麽用呢?管了一次,谁能次次都管?天下这麽多县丞,谁又能管得过来?」

阿娆不说话了,脸上怔怔的。

她倒是经常露出这种没见过世面的丶孩子似的神色。

到底是什麽地方,才能将她护得这麽好呢?

半晌,她才说道:

「我不喜欢这个时代。」

娆娘抿唇,拽住我衣袖,又重复了一遍:「我不喜欢这里。」

「没人叫你喜欢。」

我放下药碗。

「只是你既来了,要麽学着旁人,把自个儿削磨成适合这天下的模样,老实活下去。

「要麽,跟我一道,把这天下削磨成你欢喜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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