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中,小姑娘规规矩矩地双腿并拢,小手交叠,完全一副懵懂无知的模样。
老于观察了许久,听着这小姑娘叫这两个男人哥哥,确实是青涩又单纯,令人心痒痒。
也许他们这种浸染着鲜血,背景复杂的人,其实内心十分孤独,越是复杂就越希望能得到心灵的洗涤,而这个小姑娘的不谙世事正好就是他们所需要的灵药。
“以前,他们骑着马玩障碍,车马并驾齐驱,随随便便摔个骨折都是小打小闹的,我记得风少爷最严重的时候头骨摔破,手肘跟膝盖骨折,肋骨断了八根,全身上下几乎没有能见人的地方。”
老于回忆起那时候的梁霁风分明就是个疯子。
婉晴不敢想象那是何等血腥残暴的画面,不过上次坠崖时他同样骨折、肩胛骨断裂,那惨烈状况也没好到哪里去。
可他还是凭借一已之力将自已救了上来,他其实完全可以不管自已的啊。
想到此,婉晴又觉得他这人也没有那么可恶,甚至觉得他有些可怜,是那种没有人懂他内心的可怜。
“哥哥为什么要这样?”
婉晴知道这样很失礼,但还是忍不住发问。
老于若有所思地看着她沉默两秒,抬头看一眼远处的马,笑呵呵道:“少爷就是这样,可能是为了女朋友吧,当时正闹脾气呢,年轻气盛,冲动是难免的。”
婉晴闻言心脏有些微微酸涩,她不知道为何如此,点头哦了一声。
原来是为了女人啊,也是,他这样的人,从小锦衣玉食,在蜜糖里长大的,能有什么烦恼,无非就是女人罢了。
顿时像是吃了苍蝇一样,也没有了继续观看男人骑马的兴致。
旁边的草堆里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传来。
婉晴循声看去,隐约可见一团白白的毛绒东西。
“是兔子,被野猪咬伤了一只脚,等下让少爷带回去煲汤吧。”
老于点了一根烟,走到草丛边,弯腰拎起那小兔子的一双耳朵,笑呵呵地对婉晴说。
婉晴一听兔子立马来了精神,眼睛晶亮有神。
看着小兔在老于手中瑟缩着小身子,一副完全不敢动弹的模样好不可怜。
闻说要拿去煲汤,心情又立马沉重起来。
盯着兔子的眼睛,仿佛心灵感应出它的害怕。
不由跟老于求情:“叔叔,能不能不要杀它?我可以带它回去帮它处理伤口的。”
老于吸了一口烟,看看女孩又看看手中的兔子。
不由笑出声来,问道:“你想养它?”
心中感叹这些孩子一看就是温室里的花朵啥也不懂,山里面大把这种东西。
弱肉强食是大自然万物的生存法则,食物链最底端的弱者从出生开始就注定是强者的盘中餐。
没用的东西都是用来喂食大型动物的,要么就是供风少爷他们来狩猎的时候练练手,射上一箭,打上一枪,时常有的事儿。
一只兔子而已,谁又会在乎呢?
婉晴咬了咬唇,对这样的小动物她的确动心的,尤其听说它还伤了腿,可是也知道自已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只是默默地点点头。
老于掸了掸烟灰,将兔子丢在地上。
“一个小畜生而已,连跑都不会,风少爷可不喜欢这样没用的。”
小兔子跌落在草坪里果然没有动弹。
婉晴朝它走近后蹲下身子去逗它。
小兔子立即机警地竖起一双耳朵,圆溜溜的眼珠子直愣愣地看着她。
婉晴将旁边刚才梁霁风喂马的胡萝卜顺手拿起一条,送到小兔的嘴边。
小兔兴许是饿了,看见胡萝卜瞬间伸出前足来捉,眼睛还在婉晴身上提溜着。
婉晴被小兔的可爱模样惹得内心软乎乎黏腻腻的,忍不住伸手抚摸着它的小脑袋。
那小兔仿佛看出她喜欢自已,不怕生地张开三瓣小嘴啃着胡萝卜也不离开。
梁霁风围着马场骑了两个来回,终于将一身邪火发泄了一通,将宋霆琛甩开距离,直奔出发点。
远远地,梁霁风便瞧见小姑娘蹲在那片草地里,手中逗着一只白色毛绒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