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打架的对手是郑桐,任平松跟我提起的那个副县长的儿子。
那天,在食堂吃过晚饭。我正在水池边刷我的饭盒。
任平松气喘吁吁地跑来告诉我,他们班同学郑桐带了几个人在教室门口堵我。
任平松说:“这事肯定和何雅惠有关,郑桐这是追她不成,找你撒气。”
他拽着我的手,苦口婆心地劝我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我的秉性就是强按牛头不喝水。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回头来看,当时的我是多么的幼稚、浅薄、冲动和不计后果!
我撇下饭盒跑回教室。
一个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的官宦子弟。
一个是宁死不屈、无所畏惧的农民儿子。
战争一触即,连战争前的那句“勿谓言之不预”的开场白还没说,两边就乒乒乓乓的打在了一起。
当然我这边应战的只有孤独的一个人。
即使有同仇敌忾想帮我的,也碍于郑桐的背景望而却步。
他们的拳头像雨点一样砸到我身上,不一会儿我就鼻青脸肿,眼眶黝青,浑身挂彩。
退无可退,避无可避的我,陡然如疯的狮子,大吼一声,操起身边的一把椅子,抡出一道快意恩仇的弧线,结结实实的砸在郑桐的额头上,殷红的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打架中取得胜利,虽然这是一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
而其代价和后果则更为惨痛,我被学校勒令开除了。
原因是郑桐家人不接受赔偿,不接受道歉,唯一的诉求就是要求学校将我除名,以解心头之恨。
可事情的起因是什么呢?不应该是郑桐追求何雅惠不成,将火气泄在我身上,进而对我寻衅滋事吗?
可学校坚持认为我们是在争风吃醋,我和郑桐半斤八两,把我们的罪行划了等号。
结果就是谁吃得亏大,谁就有理了。
学校政教处有一个姓李的主任,又秃又矮,长得相当滑稽,同学背地里给他起了个外号——“土豆探长。”
“土豆探长”坐在办公椅上,带着一副瓶底厚的高度近视镜,连哄带骗地威胁我:“关宏军,你这回惹了大祸,如果不是我安抚郑桐的家属,你现在已经被送到派出所了。”
我轻蔑地说:“我只是正当防卫,如果为了真理,我宁愿把牢底坐穿!”
他张了张嘴,一时不知从何辩驳。
因为就在两天前的思政报告会上,他在言时曾经引用过一位革命志士的誓言“如果为了真理,我宁愿把牢底坐穿。”
在这个场合,我引用了同样一句话,在他眼里就是公然挑衅,他非常震怒,目露凶光,恶狠狠地对我说:”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开除你的学籍,希望你到社会上后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我大义凛然地回道:“开除我可以,但争风吃醋这个罪名我不能接受,因为这关乎我的声誉。”
他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着我,实在搞不懂我这样一个没权没势的穷学生有什么“声誉”可言。
这场交谈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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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伙人见我软硬不吃,连夜给村里打电话,叫来了我的父母。
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年来,让家人承受的最大一次羞辱。
为了让学校撤回开除的决定,我的父母守在校长家楼下整整一天一夜。
为了让我有书可读,他们双双跪在校长面前,求校长再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时至今日,每当我旧事重提,他们始终口径一至的否认有过给校长下跪这一情节。
我明白,他们不想在我的心里留下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父母用屈辱的方式感动天,感动地,感动了校方。
学校撤回了开除我学籍的决定,取而代之的是保留学籍,停课一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