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洗货,和洗钱是一个性质:把赃物洗白,洗到能正常流通,随意交易的程度。
比如这樽铜炉:只看光亮的那一面的土锈就知道,出土顶多不超过十年,妥妥的盗掘文物。
别说交易了,这要被抓住,东西没收不说,买的七年以上,挖的再加一倍。
但又想卖,更想发财,怎么办?
洗。
先想办法把东西运出境,然后转几遍手,同步伪造收藏纪录和交易记录。
然后再上拍卖会,更或是入境再上拍卖会。
有了入境记录,这东西就成了“海外回流文物”……哪怕是刚挖出来的,它也是刚挖出来的“海外回流文物”。
对这一种,有关部门其实是持默许态度的。
所以来回这么一洗,盗掘的赃物堂而皇之的就成了可以随意交易的真品。
但其中有一个难点:如何把赃物运出境?
最好的办法就是这一种:先把真的造成假的,再想办法弄成涉案赃物,由权威机构鉴定。
然后,等案子一判,再想办法把东西弄到手,同步把报告也弄到手。
别不信,这一步并不难,而且不会触犯任何法律和规定:想想一下如今的司法拍卖!
到时候,一看有市局、省厅的鉴证报告,信不信海关连机器都懒得过?
哈哈,逻辑完美闭环!
霎时间,关兴民兴奋的想抖两下,浑身的毛孔都想笑:
东西确实是真的,诈骗案确实得翻案。
但与之相比,诈骗案算个屁?
胆子大到什么程度,敢拿省市两级公安机构做局?
这些人费这么大功夫,动这么多脑筋,难道就为了这一樽铜炉?
搞不好,能挖出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涉及境内盗掘团伙、造假团伙与境外走私团伙勾联的大型犯罪集团。
何谓苦尽甘来,冰火两重天?
恍然间,关兴民仿佛看到荣誉、锦旗,乃至更大的担子在向他招手。
下意识的,嘴角就勾了起来。
林思成无奈的摇摇头:这眼睛都没闭,又开始做白日梦了?
他曲指敲了敲桌子:“关主任,你先别笑!”
这碎怂,又是这一句?
关兴民猛的板住脸:“胡说,我哪高兴了?”
还没高兴?那嘴角比AK还难压。
林思成叹口气:“关主任,我估计这案子不好查!”
关兴民当然知道不好查。
老鼠既然敢拿猫做局,布局还这么严密?可想而知,有可能突发的状况,该做的预防,早都考虑到位了。
比如,以“诈骗嫌疑人”关在看守所的中间人,根本就不知道卖家的真实身份。
也不用猜,卖家肯定是国际友人,拿的是国外护照,你查都没办法查。
受害者,也就是四百万买了铜炉的那家古玩公司,也不过是遭受了无妄之灾:故意被卖家引上钩的。
市值六百万的东西只卖四百万,谁不上钩?
等于除了这樽铜炉,基本没什么线索,你怎么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