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薇要是知道今天会闹出那么大的麻烦,出门之前一定会先看看黄历。
可惜她此时还什么都不知道。
满心满眼都是几乎溢出来的甜蜜。
自姨父一家出事,她就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甚至病急乱投医,连张代民那种乡下大头兵都进了结婚备选名单。
好在他那个乡下娘没见识不待见她,及时打消了她的念头。
这不,立马就让她遇到了供销社主任的儿子!
两人才见第二面,对方就送了她一条‘的确良’的碎花裙子!
这条裙子足足花了三十二元,相当于大部分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而且这种稀罕布料,是刚从沪市那连流行过来的,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此刻裙子就穿在冯小薇的身上。
翻领小碎花的裙子将她纤细有度的身材衬得越发窈窕。
脚上蹬着小高跟的皮鞋,挎着她的小包,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情。
一路走过尽是回头的人。
冯小薇极享受这种瞩目,她得意的抬起手腕,皓腕上小巧可爱的女式手表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可一想到这块手表的来历,她又不自觉的皱了皱好看的眉头。
那是张代民送的。
有心将这块表摘下收起来,可她现在浑身上下除了这身裙子,也就这块表还拿得出手了。
总不好全身上下只有男方送的裙子能见人,她忙又把手表给带了回去。
“小薇,这里!”
冯小薇还在犹犹豫豫,就见马路对面有人冲自己招手。
她忙小跑着过去。
对她招手的那个圆润的男人正是她的新对象叶宏兵。
冯小薇看到他微凸的肚子,眼前还是不由自主的闪过张代民板正的身形。
不过她并不是嫌弃叶宏兵,反倒觉得这才是生活富足的象征。
可还没近前她就顿住了脚步,她看到在叶宏兵的身边,带站着一位年轻的姑娘。
对方身形单薄,好像一阵风都能吹跑似的。
但不可否认,哪怕对方清瘦得厉害,仍然是一个漂亮的女孩。
她的美不在服饰,也不在脸上,而是举手投足间,自带一股说不出的温柔和风雅。
那种无法形容的气质让冯小薇有一瞬间的愣神,随即又是同性相斥的厌恶。
突然觉得这样一个美人的存在,让她有了浓浓的危急感。
她忙上前,轻轻巧巧的挽起了叶宏兵的手臂。
“宏兵哥,她是谁啊?”
扬起笑脸,冲对方甜甜的笑问道。
叶宏兵在看到冯小薇的那刻眼睛就亮了。
“就说这身裙子穿在你的身上才不浪费嘛!”
“她是我表妹白清婉,非得跟我出来见见世面,你不用放到心上。”
叶宏兵大掌一挥,像驱赶苍蝇似的对着那名瘦弱的女孩挥了挥,“人你已经看到了,是不是很漂亮?”
那得意的口吻,就像炫耀一件心爱的玩具。
女孩听了咬了咬唇,将头垂得更低,看不清她的脸色,却能感觉到她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来的淡淡哀伤。
叶宏兵见不得她这个样子,皱着眉头又道:“还愣着干啥?这大热的天,没见你嫂子都出汗了吗?赶紧去买两杯冰水来!”
本来听说对方只是表妹,冯小薇就放下心来了,现在又听叶宏兵让对方称呼自己为嫂子,心里比喝了蜜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