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盛连一侧过脸,也看见了我,有一秒钟怔滞,随即立马别过了头。
我迈开脚步,朝马路对面走去。路过他身边的时候,听见他正大声对旁边的人说道:“老子告诉你,千万别生女儿,女儿就是个赔钱货!你对她好,她到头来还要咬你一口……”
我托了托肩上的包,加快步子,与他擦肩而过。
晚上,利罡说要跟我吃一餐饭,问他去哪里,他也不答,只叫我打扮好了,自然有人来接。
我很久没有作过正式打扮,高跟鞋扣在脚上,脚踝微微有些刺痛,心却温柔得一塌糊涂。我如少女般雀跃几步抢下了台阶。
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大车,蒋权下来为我拉开了车门。我拢一拢裙摆,坐了进去,并不开口问他要去哪里,反正一会儿就知道了。
车一直往祁阳山驶去,一路上夜风阴凉,我索性摇下车窗,将头伸了出去。
车在盘山路上驶着,从半山腰向下望去,山脚下灯火点点,灿若繁星,沿着山路蔓延开去,连绵不绝,就好像人在天上走,风景煞是美丽。
车终于在山上的别墅前停下,利罡亲自出来为我开门。身上穿那件他初次从我手中买走的西服,非常非常的英挺。
我看着他直笑,他牵着我,走进屋里。
里面没有点灯,四周却星光幽幽,我一抬头,才发现屋顶是透明的仿钻玻璃,夜光投下来,折射出闪烁一片。
一边的长桌上摆好了蜡烛,西餐,还有留声机。除了我俩之外,屋里一个佣人也没有。
我将手搁在他的肩膀上,仰面问道:“要为锦绣立多大的功,才能享受到利先生的这种待遇?”
他笑,拉我入座:“起码同我平起平坐。”
菜很可口,心情也很愉快,我们都吃了很多。
夜色渐渐浓了,他站起来,找出一张碟放进留声机里,低沉暗哑的女声就在屋子里回荡开来:“这不是一场梦,只求时光你别走……仿佛是你开口跟我说爱我……”
我想起来了,他从泰国回来的第一晚,在我家楼下听到的就是这首曲子。我以为他从未在意,却没想到已经用心。
他站在留声机边向我作了个手势,我贪婪地望着他,鼻管顿时泛起了一阵酸意,只好别过头去低声抱怨道:“哪有这样请人跳舞的?”
利罡低下头不自觉地摸了摸鼻子,轻笑道:“我不会跳舞。”
我冲动地站起来,推翻面前的酒杯,奔过去与他紧紧相拥。
我将整张面孔深深埋入他的胸膛中。这是我的习惯动作,只要一害怕,就会如此躲避一番。
我揪紧他的前襟,兜头兜脸满是他的气息,我沉溺良久,才静静地开口问道:“我们是不是不会再见面了?”
“这辈子而已。”他搂住我的手臂紧了紧,声音已有些异样。
“可是,”我从他的怀里扬起面孔,怔怔地看着他:“一辈子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它比我们想象中要长得多。”
利罡点点头:“我们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我鼓足勇气,终于说出了心里话:“因为你,我害怕死去。”
他将面孔贴在我的后颈,沉声说道:“因为你,我竟产生了要永远活下去的愚蠢念头。”
我再也忍不住,紧紧抱住他的腰:“为什么?那么多艰难我们都一起度过了,为什么偏偏要在最好的时候分开?”
“呵……”他温和地说道:“这不就是人生吗?”
他闭上双眼,将我缓缓揽入怀中:“但是曾经与你共度,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话音刚落,忽听“砰”的一声巨响,一道灿烂的光辉映亮了房屋四周。
我俩一抬头,就看见几朵璀璨夺目的烟花摇曳在夜空当中,以逼人眼目的绝美姿势绽放开来,漫空都是缭乱的花影。
我出神地望着天空,轻轻问道:“还记得在江边看过的那场烟花吗?”
“怎么会忘?那场烟花足以照亮我今后的生命。”他脸上有罕见的柔情。
我一低头,声音已经哽咽住:“告诉我,如果爱一个人,比他爱你更多,该怎么办?”
他凝视着我,两眼已经泛出晶光:“永远别让他知道。”
他紧紧抱着我,将下巴枕在我的头顶上,久久不肯放手。直到最后,他将我送上了车。
车沿着盘山路一直驶下去,天空中的烟花仍在继续燃放着。我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只见灿烂的夜空倒映在半山腰的祁阳湖中,整湖的烟花绚烂万千,那夺目的光彩,变幻的花色,注定每个有它的夜晚,都是一个七彩琉璃夜。
我忽然想起,景姗曾经给我看过的一句话:醉看一湖烟花,凄凉了谁的爱情。
她一定没有听过另外一句话:烟花只会散,不会谢。
刹那间,我看到了一种名叫永恒的东西。
完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全部完结,还有一个番外,过两天贴上来。
今天大雨,天气阴沉,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把结局贴上来,也许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我很固执地认为,这应该是一个最最好的结局,没有再好的了。即便是以大团圆收尾的文,都不会有比这更好的结局了。
有人说看不懂《当公主变成灰姑娘》,也有人问,既然两人这么相爱,为什么最终不能在一起?
当初写完我也带着同样的困惑,可是现在看来,《公主》中其实是没有爱的,与其说他们爱了,不如说他们要自己爱了。当中有的只是男与女在人性上的相互角力,最后没有赢家,是相当残忍苍凉的。谢明秋和钟贞是知识女性,有文化的女人总是别扭的,爱情被性格扭曲,体温是低的,又怎能与炙热的爱情从容与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