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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1页)

大大咧咧的林昭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想,甚至给陆凡加了十八层滤镜,觉得他现在跟她的漫画里那些千篇一律的弱受没区别。

瞧瞧这细胳膊细腿的,啧啧。

林昭现在也没心情吃饭了,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盯着陆凡半晌,最终得出一个结论:“陆凡啊,你要嫁入豪门了。”

她朝陆凡挑了挑眉,目光揶揄,“茍富贵,勿相忘。”

很显然,林昭和陆凡已经不在一个频道了。

陆凡抿了抿唇,不知道是因为被林昭这调侃的语气刺激到,还是发现她根本就没想要帮自己。

在一桌菜还没吃几口的时候,陆凡脸色有些难看地站了起来,闷声说:“我先去结账了,你慢慢吃吧。”

陆凡不擅长隐藏情绪,所以即使是大大咧咧、神经大条的林昭也察觉到陆凡生气了。

她赶紧摆正脸色,也跟着陆凡站了起来,急急忙忙抓住他的手腕,不确定地说:“你真的不喜欢那个夜氏集团的……那位?”

三天期限,是夜景淮留给陆凡考虑的时间,今天是最后一天。

“别瞎担心了,就算传闻中的夜景淮有天大的能耐,总不可能知道你在我家吧?”

电话里,林昭显得很头疼地说:“等会我堂弟会过来住一个月,他高考后在家打了一个月游戏,我叔看不下去了,让他来这里打一个月暑假工,就在我家住下了,你不介意吧?”

林昭好心帮助自己,让自己暂时住在她家避避风头,陆凡怎么可能会介意这介意那的,他说:“不会的,林昭,谢谢你。”

电话里传来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应该是林昭到达工作室了,果然,下一秒她就语气很无所谓地说:“有什么好谢的,都是朋友,先挂了,我到工作室了。”

陆凡点头说好,等林昭先把电话挂了,他才把手机放回床头柜。

林昭跟陆凡不同,虽然林昭总是说自己没钱,三番五次找他人借钱,但她却在一个新开发的小区买了一套房。

前些年的时候,作为网络漫画家的林昭跟一家小有名气的漫画工作室签约,并且凭借一部漫画火了一阵子,期间赚了不少钱。

至于多少钱,周围人不好过问,只知道她用那些钱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以及一辆二十几万的轿车。

在还没认识小景之前,陆凡有时候下班回到家,会点开林昭的漫画,浏览一下前面的免费章节,算是给他唯一的朋友捧个场。

但其实林昭对陆凡这丁点流量根本不在意,林昭觉得,如果陆凡真的想给她捧场,应该把她的全册漫画都订购下来,而不是只挑免费章节看。

但陆凡却觉得,他对漫画不感兴趣,也看不懂漫画里讲述的内容,花钱买漫画实在是一种浪费钱的行为。

不过他并没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给林昭听,他觉得林昭如果知道了,肯定会指责他诸如“给女友花钱就不浪费了”之类的话。

林昭家所在的小区坐落在繁华的商业区,这里人流量极大,窗外不时传来汽车鸣笛的声音。

现在是早上八点,正值大多数上班族赶去上班的时刻,陆凡静静地站在窗户前,望着对面的高楼大厦,以及楼下川流不息的车辆,舌根不知不觉泛起一丝难以言喻的苦涩。

他可以在这里麻烦林昭一段时间,但是总不可能一直麻烦人家。

可是他现在银行卡的余额不足一千块,这点钱够他逃到哪里去呢?

这对于没有生活计划、得过且过的陆凡来说,实在是一件焦头烂额的大难题。

要不直接找到公司跟夜景淮当面说清楚,说自己不喜欢他,也不愿意跟他走?

陆凡很快放弃这个念头,夜景淮那日对他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他心有余悸,他觉得夜景淮可能心里有点变态。

正常人和心理变态根本就沟通不了。

陆凡思来想去,决定还是向警察求助。

就算夜景淮有权有势,也不能逃过法律的约束。

初入社会的陆凡,还是坚定且单纯地认为,人民警察是非常可靠的。

然而,在他满怀希望踏进派出所后,他才发现自己错了。

好像没有人愿意站在他这边,所有人都更愿意相信夜景淮不是会私闯民宅并且试图非法与他人同居的人。

他们甚至认为陆凡是闲着没事干,因为仇富心理而故意抹黑声名远扬的夜氏集团。

就像个小姑娘

陆凡恹恹地走出派出所,回头望了眼警局的大门,看到大厅里刚刚给自己录口供的小警察正和另一个警察说些什么,脸上露出了那种被逗笑了的表情。

陆凡被那个笑容刺激到,想起刚才警察三言两语问他话也是这个好笑的表情,心里又气又恼。

他攥紧拳头,心想这些警察现在把他当成个玩笑,以后要是知道他真的被夜景淮带走了,看他们还笑不笑得出。

出了警局后,陆凡的神经快要紧绷成一根弦,开始疑神疑鬼地审视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生怕夜景淮隐藏在这些人中,正紧紧盯着自己。

他不敢在外面多逗留,在马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向司机报了去林昭家所在的小区。

出租车在马路上缓缓行驶,司机从后视镜瞧了几眼坐在车后排的陆凡,在等红绿灯的间隙,终于忍不住关心一句:“小伙子,你脸色看上去很差啊。”

陆凡正神经质地低头在扯手指上的一根倒刺,听到开车的司机这么说,抬头一愣,又迅速低下头。

“可能没休息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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