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总是能在最恰当的时机后退一步,从不会咄咄逼人,也不会让人内心不舒服。
“谢谢,我……会考虑。”
我想,我也应该给自己一个能够重新开始的机会。
之后,我没有再过问慕莺的事,问了也没有用,更不想因此和慕北川兄妹对上。
我现在不想看见他们那张脸。
然而我不去找他们,慕北川倒是来医院看我了。
他似乎是想跟我解释什么。
解释什么?
解释他为什么放了慕莺?
不需要,不重要,不想听。
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结果就是他骗了我。
所以我让安旭冬把人拦在门外。
我则背对着门口,装睡。
装着装着,就真的睡着了。
住了两天,我的身体彻底康复,得到医生的允许后,安旭冬为我办理出院手续。
回到家,我翻出了那份合同。
当初和慕北川签合同时,我没想那么多,只是希望能尽快收到钱,甚至连合同都没怎么仔细看。
这次我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
发现在合同最后一条,写着一个出乎意料的条款。
以慕北川的性子,不可能不看过合同条款,也就是说这份合同的拟定是经过他同意的。
为什么,他疯了?
想不通,干脆不想了,我给慕北川打了一通电话。
“不是不接我电话吗?”
慕北川不冷不热的声音响起。
在我住院期间他给我打过不止一通电话,还发过短信,希望就慕莺的事和我沟通。
但我一概不接。
我知道出了院之后碍于工作,我必须跟他再度有接触,但住院期间,没有任何人规定必须服从领导。
我当然有任性的权利。
“方便见一面吗?我想跟你谈谈之前我们签下的合同,关于那栋房子,我有了新的想法。”
“地点。”
我将地点发过去。
我迫切的想要结束我们之间还有可能产生关联的一切东西,挂了电话就立刻带着合同去了见面地点。
为了避免可能会产生的麻烦,我选择的地点是一家隐匿性很强的会所,而且是封闭式包间。
等待差不多5分钟,慕北川卡着最后的见面时间进入包间。
说实话,我挺佩服他的。
他在我对面坐下,从进来开始,神情就一直淡然镇定,眼神坦荡,丝毫看不出心虚。
我将那份合同推过去。
“你看一下,最后一条条款。”
慕北川翻开看了眼。
最后一条条款内容是:若双方对此次借贷有所不满,任何一方可随时提出终止合作,乙方提出,需要在限定时间内(七天)还上欠款。甲方提出,则不能追究借出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