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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顾嘉翊试着把自己手往手镯里塞,最多也只能套住四根手指,再往下就要截肢了。看来,这只手镯的尺寸是女生的圈口。

顾嘉翊清楚地记得,当时宾馆服务员说过,孔美月经常摩挲戴在手腕上的翡翠手镯,但她的尸体上却并没有任何首饰。

手镯这种东西一旦戴上,是不会自己滑下来的,毕竟有手挡着,除非它大得离谱。

顾嘉翊将手镯拿给宾馆服务员辨认,对方仔细地看了又看,等到顾嘉翊不耐烦了,她才恋恋不舍地交给他,点点头说:

“是的,没错,这就是那位女士的手镯。我们在她的手腕上欣赏过好几次,我不会看错。”

说着,她还给顾嘉翊指了指手镯上的翠根、石纹的特点,这些都是证明一件翡翠制品独一无二的依据。

顾嘉翊让服务员试戴了一下,服务员的手虽然也是细细长长的,但跟孔美月的手相比略宽一点,手镯的圈口对她来说略紧。她抹了好多油,才勉强把手镯褪了下来。也就是说,孔美月可以比较容易地脱下来。

那么,好端端地戴在手腕上的手镯是如何掉进大海里的呢?而且还保持着完好无损的状态?

顾嘉翊的脑海中突然回想起,当初自己是云儿的时候,跟宁珠儿一起乘船赴京的路上,宁珠儿因为凑不齐船费,便将手腕上祖传的翡翠手镯脱下来交给船家,谁知船家不识货,竟说那只是一般的岫玉,不但没有还给珠儿,还骂骂咧咧地扔进了大海。

宁珠儿为此大病了一场,从那以后她的身体便一直比较虚弱。

思绪回到当下,顾嘉翊心想,手镯离体一般都是由本人取下,也就是说,孔美月自己把手镯摘下来的,她为什么这么做呢?

顾嘉翊感到一阵疲惫,也许自己不该想着以一己之力破这个案子吧,再说就算自己再有理,没有警方的认可,也都是毫无意义。

于是,顾嘉翊将太阳镜和手镯的情况都告诉了当地警方,警方连夜派人将王岚章带了回来,连同他那副还没来得及拿去修的太阳镜。

“这副眼镜为什么坏了?”

“鼻托掉了一个。”

“怎么掉的?”

“眼镜不小心掉到地上,大概是碰到哪儿了吧,就那么没了,找不到了。我正想去修。”

“鼻托我们找到了。并且,我们还在孔美月尸体现场附近发现了这个。”

警察拿出鼻托和手镯,王岚章吃了一惊,他想了想,就说了当时的情况。

“我越来越发现我不但不喜欢孔美月,还有些烦她,甚至有点怕她。你们知道的,她精神有问题,容易走极端。我担心我们以后的生活会很不愉快,甚至不排除我会有生命危险。也许我想多了,但真的拿不准我们的未来。”

“对我们来说,大不了离婚,可是孩子怎么办?我不想我的孩子步我的后尘,我,活得很不愉快。所以,我提出分手,我答应给她一笔钱,金额一定会让她满意。我只要求她把孩子打掉。”

“她不同意。她不同意的理由不是要把孩子生下来,而是执意要跟我结婚。她明确说,孩子可以不要,甚至这辈子可以不生孩子,但她一定要成为我的妻子,我名正言顺的另一半!她知道我不爱她,我爱的是别人,但是她一定要我娶她,她一定要赢!”

“我骂她不可理喻,骂她变态。我说,你可以自我扭曲,但是别带上我,我绝不会跟你扭曲在一起,我不会让你玷污了我的姓!”

“她怒了,甩了我一耳光,把我的太阳镜打掉,这只鼻托就是那个时候掉的。”

“我骂她疯了。她放出狠话,说如果我不跟她结婚,她就让那个叫伊索的主播发动关系,网暴我和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儿,让我们无处容身!”

“那个伊索是个大主播,我跟他交往过,能力非常可怕。他很喜欢孔美月,对她百依百顺、死心塌地,所以她说的这个,我觉得很有可能!”

“我不怕我自己名声扫地,但是我怕连累了那个女孩儿,我已经很对不起她了。”

又调皮了(大结局)

“她当时的样子已经有些疯魔了。而且,就我对孔美月的了解,她说的这些,她绝对做的出来!我很担心。”

“我想了,其实现在很多婚姻都是不幸福的,但他们不离婚,只是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等孩子长大了,懂事了,能接受的时候再离婚,在此之前就是搭伙过日子。日子过得很勉强也很辛酸。既然别人可以忍,我也可以,毕竟孔美月的肚子是我搞大的。我得承担后果。”

“于是,我妥协了。我说我可以结婚,我也可以努力尝试去爱她。但是,在此之前,我希望她能把我妈留给我的那只翡翠手镯还给我。我会送给她一个更好的,这只我先收起来,等我爱上她之后再给她。”

“那只手镯是我妈妈留给她的儿媳妇的,是一种身份的认可。我跟孔美月同居的那段时间,她翻我的东西时发现了这个,就非要戴上。现在我让她摘下来,来交换我娶她。结果她非但不同意,还把手镯退下来后,直接扔到了海里!”

“我连忙跳下海去想捞出来,但已经晚了,它已经沉入海底,而我不会潜水。”

“我想着赶紧去找人帮我把手镯打捞回来,但孔美月死活就是不让,见我着急走,她就拉住了我的胳膊,我想把她甩开,但她又扯住了我的钥匙。没想到钥匙环断了,就发生了你们看到的那个后果。我当时很害怕,也顾不上手镯了,只想赶紧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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