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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来自扬州的商人(第2页)

而在大门左手边,则是一块空场。阿全看到空场里有一个木笼子,里面关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人。一旁还有家衣帽杂货店,以及一些贩卖蔬菜和鱼肉的商贩。

一行人从外院进入二门后,入眼就是一片十分宽阔的广场,沈敬丹领着众人从正对面的土神堂左侧走到尽头再右转,路的尽头就是位于唐人屋敷东南角的观音堂。

到了观音堂后,杂役先将抬着的观音像供奉在神坛上的观音像旁边,众人又依次上香磕头。

直到这时,整个船只进港的流程才算全部走完。

众人上完香后便各自离去。船上的杂役水手都跑到了二门入口处土神堂前的广场那里,有的去饮酒作乐,玩色子赌钱,还有的跑到戏台那里看戏。

阿全随着沈敬丹从观音堂出来便直接去了居住区南侧的长屋。幕府在这里修建了二十余栋的日式二层排屋,供货船上的船主、商人和水手居住。

每套排屋内的面积都十分大,楼上是船主、商人以及船上的高级水手居住,楼下则是普通杂役。二十余栋可同时容纳两千多人居住,而每年在此居住停留的人次接近万人。

阿全随着沈敬丹上了二楼,来到了一间房门前。

“阿全,你就住这里。”沈敬丹推开障子门,指着屋内对阿全说道。

阿全进门后看了看四周,她现这是一间套房,里外两间,里间的窗外就是居住区的围墙。

“爹,我想出去转转,刚才进二门时,那里好热闹。”此时没了倭国官吏的监视,阿全放松下来。

“那里有什么好的,都是一些粗俗的水手杂役在那里喝酒赌钱罢了。你安生的呆几天,等事情过去了,想必那汪家也就不会再来纠缠了。”沈敬丹看着女儿,不满的说道。

“一会我会叫绿筠端些水来,你先休息一下,其他的事等我回来再细说。”沈敬丹所说的绿筠,就是他在长崎所找的倭国小妾了。

“爹可是要出去?”阿全问道。

“嗯。要找人谈些事情。我先走了。”沈敬丹说完,便转身离去。

阿全回到屋内,关上障门,走到里间,这才坐在榻榻米上,环顾四周,打量着这个新环境。

阿全,姓沈,单名一个璇。阿全是她的乳名。

沈敬丹之所以要把自己的这个宝贝女儿悄悄带到倭国来,其实是源于他跟盐商汪家的一笔债务。而这笔债务的起因,就是因为“信牌”。

自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因为来日贩铜的中国商船越来越多,大量铜的外流导致国内铜价倒挂,幕府则规定每年来长崎贩铜的商船数量为三十艘,年限额三百万斤。货船进入长崎港,必须要有信牌,否则不予进入。

由于贩铜利润巨大,信牌就成了抢手货。而幕府自八代将军吉宗以后,积极地引进中国文化,为此向长崎奉行提出了各种书籍预购要求。于是拿不到信牌的海贸商人们便想方设法为幕府效力,希望拿到临时增的“褒奖信牌”。

扬州商人沈敬丹就是其中之一。

这位老兄在三年前弄了一大批生丝和书籍来到长崎,本以为这下幕府肯定会很满意,然后给自己信牌。

按照幕府规定,所有商船上运来的书籍需要在船只停靠后立刻运往春德寺或圣堂,刻不容缓的开始进行内容审查。

很不幸的是,幕府的书物改役在沈敬丹运来的这批书里现了一本《帝京景物略》。

要说这本书其实就是一本明末的北京旅游指南。但是,书物改役在翻阅过程中,现这本书上有京城宣武门内的天主教堂和利玛窦墓的介绍。

这下可捅了大篓子,幕府严禁一切和天主教有关的东西传入,你现在弄来一本这书,什么意思?

于是从长崎到江户,经过十几天的调查和书信往来,最后江户的老中决定,整船货物禁止交易,立即返航回国。

沈敬丹这下白忙活一场,损失惨重。

不过他没死心,之后就找到盐商汪家,用自家乡下田产和船只抵押,借来大笔资金,第二年继续,还是多半船生丝外加书。

结果这次非但没有查出禁书,沈敬丹还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信牌,满载而归回到扬州。货物卖收到钱后,他去汪家打算还钱时,麻烦来了。

盐商汪老爷,一直想巴结和珅。于是他就对沈敬丹说,钱我可以不要,就当帮你老兄一个小忙。不过我做盐商这么多年,一直希望能做个盐政大使。听说你家里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年方及笄。不如我出面认作干女儿,然后献给和中堂。一旦入了和中堂的眼,我坐上盐政大使的位子,你沈家达指日可待,何苦还要奔波海上挣这份辛苦钱。

沈敬丹一听就麻爪儿了。

虽然他也很想搭上和中堂的关系,可沈璇不是他亲生,乃是多年前受故人所托,代为抚养的。这要是送到和珅府上,露出了身世端倪,他有几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于是他表面答应盐商汪老爷,要回家商量一下,七日后再做答复。

沈敬丹回家后和家人反复商量,决定弄个沈璇急症身亡的假象来应付那位汪老爷。他先是悄悄打通关节,从义庄里找了具刚刚收敛的无名女子的尸冒充沈璇,接着就偷偷把沈璇送到了停靠在上海的寅十号沙船上。

谁知那位汪老爷不知从哪儿得到了消息,派人一路追查到了上海县。无奈之下,沈敬丹只好以赴倭国海贸为名,找了一帮小货主,匆匆组织了一批商货后,偷偷带着沈璇来了长崎。

他想等一年半载过去后,那汪老爷找不到沈璇,也就不会再继续纠缠此事。

(注:江户时代中早期,所有运书到长崎贩卖的中国船主必须要提交具结文书,文书上要写明运来书籍的内容符合幕府的要求,否则自认惩罚,全船货物禁止交易,立即装船返航。

前文举出的《帝京景物略》就是例子。

有一个武士家族历代传承(向井家),担任“书物改役”,专门负责审查舶来书籍。

“书物改役”的助手和书记在得到唐船运来的书籍后,会按照船主提供的目录顺序,审查书籍的内容。先是抄录书籍的序文、目录,为书籍的内容解说做准备,完成后向书物改役报告署校阅备忘录、鉴阅备忘录等名。

书物改役本人或助手随后开始逐页审阅书籍内容,留意有无禁忌文字。与此同时,还要注意有无纸张脱落、朱点、雌黄加笔及眉批。

一旦现禁书,就会立即报告;即使对文句略有怀疑,也必须报告长崎奉行。

而且如有必要,还要逐一写出可概括其内容的“大意书”。这些书籍内如果没有禁忌文句,就是普通书籍,则没有必要逐一写出提要,只需简单地提出全书,说明记载事项就可以,包括残卷在内。

大意书上须写明“上述初舶来书籍内无禁忌内容”,长崎奉行会根据这一鉴定准许其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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