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简桐重新踏上征程,一顿瞎走又把自己逛迷糊了。
(备注:鹿言本世界称简桐)
系统已经不想说话了,它真的不想打击宿主的积极性,但是宿主照着地图走都能出错。
明明该往东,偏要向北走。
走过三遍的路还能走第四遍,经过十次的树还能继续经过……
它家宿主走的不累,它都看累了,真的很想给他治治。
每次它看不过眼想帮帮宿主,结果越帮越乱,它的宿主总能以独出心裁的方式走歪了方向。
渐渐的,它也懒得管了。
系统眼睁睁看着它的宿主走了七八天的歪路,都快把这片森林走遍了也还是没能走出去。
它真的好心累啊!
老天爷,你开开眼吧,赶紧派个人把宿主给带出去吧。
也不知道老天爷是不是听到了系统的心声,还真就在简桐迷失原始森林的第十天出现了旁人。
彼时的简桐刚刚抓了一只野兔子在烤兔子做午饭,根本就没注意到周围,正全神贯注地盯着烤肉。
他一边烤肉一边翻着原文小说,把奚镜穿越而来的整本故事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后忍不住地跟系统吐槽。
“奚镜开玛丽苏光环了吧?”
“这也太离谱了,奚镜在世纪也就是普通男歌星的级别,到这里就直接成天王级别的巨星了。”
系统一边偷偷咽口水一边说:【这中间毕竟隔了五百年,在世纪平平无常的流行歌手到了世纪就是罕见的稀世珍宝。】
【而且他谈了好几个大佬男友,可不就如火如荼地火了吗。】
它眼巴巴地说道:【宿主,我想要左边那只兔腿。】
简桐大方地点点头,“行。”
他继续烤着兔子肉,脑海里浮现着这个世界的剧情内容。
简单地说就是男主奚镜穿越到未来以后凭借自己的个人魅力吸引了一个又一个的兽人大佬并把他们收入房中,还靠他们闯出一片天的故事。
他真心地佩服奚镜,v实在是太牛掰了!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承受得了九个雄性兽人的!
他上个世界光应付穷奇一只大妖都吃不太消,对方竟然可以拿下九个啊,这简直就是天赋异禀。
系统:【对了,为了你的安全着想,你要不要给自己换个装?好歹让你看起来像个兽人。】
简桐低头看着白t恤牛仔裤的他,又看向光滑白皙的那双手。
“急什么?就我现在的野人生活,谁会闲的没事关注我呢!”
系统:【小心驶得万年船。】
【这个世界可就你和奚镜两个正常人类,人家奚镜是男主,还有九个兽人大佬护着,就算身份暴露也能全身而退,但你说不定得进实验室。】
说起这个世界的故事背景,还真是平常又不平常。
在各方面高展的世纪过后神州大陆遭遇了两次末日危机,剧烈的打击让人类面临着生存大难,不得不通过融合兽类基因自保。
融合了动物基因的人类拥有了强大的战斗力和适应力,可以在两次末日的打击下得以延续生命。
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融合动物基因的人类再也回不到正常状态,而普通人类也在末日危难下遭遇重创,活下来的人越来越少。
到上个世纪的时候,人类灭绝,就只剩下融合了动物基因的兽人还活着,但兽人却渴望人类的存在。
在如今的兽人世界,他们虽然拥有与人类一般无二的脸,但身体里的基因却杂糅了人类和某种动物,甚至还会在身体上保留一部分兽类特征。
譬如兽耳、尾巴……
这些兽人看起来像人,但他们都是能变化成兽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