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收拾好书包后一起离开班级。
季丛郁说想要去学校后门坐公交车,沈祺礼停下走向前门的脚步,他说:“好,我正好也想去后门。”
正午天气最是热,季丛郁先注意到学校后门边上那一条被热得一直吐舌头的黑狗。它像是最近刚流浪到学校附近,瘦骨嶙峋,明明是黑色的狗,身上的毛却是黑一块灰一块,狗毛打结,看起来可怜又狼狈。
季丛郁还来不及说话,沈祺礼也注意到它,然后他二话不说走上前,边走边从书包里掏出自己的水壶。
狗不怕人,只是眼睁睁看着他靠近,那双黢黑莹润的眼睛就那样盯着他,仿佛在望着什么救世主。
而救世主就蹲在它面前,往它眼前被晒得几乎冒热气的水泥地倒水。水在发白的水泥地上洇出深色的痕迹,狗很快低头舔舐地上的水渍,生怕晚了一秒地上的水就蒸发了。
沈祺礼一点点倒,狗舔得很急,后来它学聪明了,直接将嘴对着他,沈祺礼笑着夸他真聪明,然后往它嘴里慢慢倒水。
季丛郁眼神微闪——
她看见沈祺礼的膝盖已经抵在地上。
沈祺礼正跪在地上给流浪狗喂水。
这个时刻,她眼中的沈祺礼变得更加明朗起来。沈祺礼的善良不是装出来的。
他是很健康的那种人,阳光积极,赤诚坦率,面对喜欢的人时的掩饰也是质朴笨拙的——
她能够看清他的掩饰,知道他为了靠近她撒的那些谎,但她并不反感。许是因为沈祺礼和她是完全不相同的人,所以她也对他好奇,而这样的好奇让自己本以为会绝望无趣的高中生活变得生动有趣起来。
至少,她现在很喜欢眼前这幅场景。
跪着的沈祺礼回头看她,在阳光下,他的面庞毫无阴影,整张脸都盛着光,那双眼睛尤其亮。
他抬头看着她,说:“它好像是新来的,我之前没见过它。”
季丛郁走上前,问:“学校里的猫狗你都认识吗?”
沈祺礼想起什么,又从包里的隔层里掏出一根香肠,“你提醒我了,这是要留给星期一吃的,可以先分给它。”
“星期一?”
“一只三花猫。”沈祺礼抬头看了看周围,“今天太热了,估计躲到哪棵树下了。”
“为什么叫星期一?”
“我第一次见它,它正趴在行政楼电梯里‘星期一’的地毯上。”
“啊……”季丛郁这样说,“那行政楼有星期二的地毯吗?”
“对,你还不知道,行政楼电梯里的地毯每天都换的,星期一就是‘星期一’,星期二会换成‘星期二’的。”
狗吃着地上的香肠,尾巴摇得欢快。
沈祺礼又问季丛郁,“要不你给它取个名字?”
季丛郁摇头,“我没什么想法。”她从来都做不好这样的事,于是下意识拒绝。
但沈祺礼说:“你现在脑子里在想什么?”见她还是没反应,他又说:“我给你个参考,我们学校里还有几只猫,一只叫做‘夏至’,还有一只叫做‘米饭’。”
“什么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