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
三个月,直接从暮春跳到盛夏,盛夏三个月没洗澡,臭味堪比生化武器了。
林欢将自己丢到浴室里用沐浴露连洗十遍,洗得浑身粉红红的,确定抓不出泥后才罢休。
换上新衣服,林欢出浴室的第一时间是去找手机,没找到,干脆去厨房给自己做了碗素面,吃饱后,又给燕宿月做了一晚鸡蛋面。
端着鸡蛋面前往供奉燕宿月的房间,林欢在沙发上瞧见玩游戏的燕宿月。
燕宿月穿着银白金丝滚边长袍,长发披下如瀑,一张侧脸若瓷若玉,整个人典雅温润唯美。
他端坐着,双手捧着一个手机,圆润漂亮的指尖在屏幕上点点点,说不出优雅与出尘,好似高洁如云的仙君。
林欢站定脚步,欣赏眼前美色,目眩神移。
‘verygood——’
‘perfect——’
消消乐小动物连消音效让林欢有些无语,也从燕宿月的美色冲击中回神。
古代的人,现代的手机,本该是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人与物,此时搭配在一起,诡异中又带着点理所当然。
就是吧,把燕宿月自带的随时入画的氛围感给破坏了。
林欢端着鸡蛋面走过去,问燕宿月,“雪神哥哥,你是就这么吃,还是我点香供奉给你?”
燕宿月优雅地将手机放到一边,端起菜碗,道:“供奉我个手机。”
“行。”林华下意识应了一句,蓦地又反应过来自己这么说话太硬,忙放软声音,“好的,雪神哥哥。”
燕宿月瞧了林欢一眼,将口中鸡蛋吞了下去,慢吞吞地开口,“你与我说话,不用时时夹。”
唔,经过几个月的短视频熏陶,燕宿月从对现代一无所知的老古董,成为一个冲浪高手。
他知道林欢为了让自己声音更甜,夹着嗓子说话,弄成夹子音。
其实不必如此,他本身音色就是偏甜的,不夹一样甜。
啊,夹……
林欢的脑子歪了一瞬,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燕宿月话里意思。
他假笑,“我没夹呢雪神哥哥,我天生夹子音。”
他气哼哼地用手指用力戳拼音,让助理给他送个最新款的爱国手机过来——林欢在林家被灭满门后,就迅速找了律师,在燕宿月的卜算下寻了个厉害执行总裁,又给自己配备了个助理。
如此,林家公司和他父母留给他的财产不必他来打理,便可以等着收钱。
燕宿月见林欢不承认,有些不解。
不夹着说话,嗓子不是更舒服?
他沉吟片刻,勉强夸道:“你不夹,比夹着说话,更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