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婚礼还有七天时。
我去了城郊一家纹身店。
老板娘三十来岁,保养的很好,但满眼沧桑。
她看我一眼,
「纹什么?」
我撸起袖,指着腕骨处的sz,又露出锁骨下方的栀子花。
「都洗掉。」
老板娘看了眼,「洗掉会很疼,而且,会留疤。」
我笑笑,「不怕。」
我现在最不怕的就是疼。
至于留疤——
我浑身上下那么多疤,也不差这两处。
更何况,说不定再过半年,这副身子就成一抔灰了。
老板娘和我闲谈,「分手了?」
我笑,「嗯,快了。」
「还有七天。」
老板娘啧了声,「这么有仪式感,分手还有倒计时?」
许是店里太安静,也或许是和老板娘投缘,不知怎么,我看她第一眼就觉着,我们像是一路人。
我和她聊起了过去。
当初,沈昼追我时,我给了他一个期限。
三百天。
如果他能坚持下来,我就跟他。
于是,沈昼每天早上出现在我面前,都会算着日子。
「倒计时一百七十九天。」
「唐筝,还有九十六天,你就是我女朋友了。」
「还剩一天了,准女友。」
……
当初风雨无阻坚持三百天把我追到手的男生。
却在后来的十年里。
渐渐生厌。
和老板娘聊的很合,洗掉纹身时,我给她提起那两处的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