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此话,当然是指凤隐鸣那条“莫乘浮”之舟,用来渡江再是合适不过。
千雪浪淡望江面,仍是不紧不慢的做派,只道:“何必那么麻烦。不过,血魔真到那城中,倒不必咱们费心了。”
任逸绝一怔:“为何?”
“那是清阳崔氏治下的东浔城,城主崔玄蝉于六十年前曾参与过除魔大战,我虽不知道他的本事究竟如何,但既能在除魔大战之中全身而退,想来也绝非泛泛之流。”
任逸绝微微一笑:“既是如此,咱们更该去了。”
千雪浪不禁疑惑,投以目光。
“哎呀,玉人真是懒得出奇,现在竟连与我说句话也不愿了。”任逸绝叹息一声,“倘若真有崔玄蝉坐镇,想来血魔绝不会轻易下手,不过正因如此,麻烦才大呢。”
千雪浪只好问他:“为什么麻烦?”
“你想,血魔倘若大张旗鼓地惊动崔玄蝉,叫他一掌拍死,死个干脆利落,直截了当,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玉人欢喜,我也高兴。”
任逸绝笑吟吟道:“可要是他这人满腹的狡诈心思,阴谋诡计,见这城池气派壮阔,便小心翼翼地溜进去,潜伏起来,每日吃上那么几个,一时半会的又怎有人知晓呢?”
能在流烟渚这样的地方活到现在,若是前者,崔玄蝉断然一掌拍不死此人。
至于血魔此人,虽不知他的本事如何,可从凌百曜与他齐名来看,想是后者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千雪浪轻轻“唔”了一声。
“待血魔吃得差不多了,崔家倘若才反应过来,到那时只怕他脚底抹油,早已跑得不见踪影。咱们不妨做个好人,去提醒那位崔城主一句,至于他如何想,如何做,那时也与咱们无关了,只求个心安,如何?”
千雪浪听了,便点点头。
见他同意,任逸绝顿时松了口气,脸上笑容渐盛,性子里那点风流习性又冒出尖来,忍不住道:“再来,纵然旁人不顾,也总要进城去给玉人置办几身新衣,这才是重中之重的要紧事。”
千雪浪听他连说两次要置办新衣,不禁生疑:“我穿这一身很是难看么?”
“不,当然不是。”任逸绝连忙否认,“只是款式老旧,显不出玉人美貌。”
千雪浪道:“是么,你倒爱俏。”
这东浔城既有崔玄蝉坐镇,难免会布下什么法阵,要是贸然闯入,被误认成敌人,反倒不美。
因此二人过了江去,就在渡口落定,与凡人一道排队入城,免得惊扰守卫。
世间既有修士,妖精鬼怪,自然也有寻常凡人。
清阳崔氏居此经营数百年之久,占据灵脉精矿,同样庇佑一方,许多百姓为求生存,于东浔城处累世长居,若有幸运,还能被崔氏收入门下,因而东浔城人口渐多,营生买卖也随之增加。
近百年来,周遭更不知兴起多少村落市镇,与东浔城互通有无,每日入城之人数不胜数。
入城分作两条队伍,左侧是检查骡车、马车、牛车等赶车人与货物,车辆往往拉开距离,免得牲畜行动间惹出祸端来,速度要稍慢些;右侧则是检查行人,检查起来便比左边快上一些。
可今日城门口的队伍却动得格外缓慢。
不光是行人如此,就连守城的侍卫也不禁频频探头观瞧,检查的心思涣散不少,好在城门上有一方照妖镜,要是当真混入什么邪祟,自会警醒,倒不至于误了差事。
任逸绝实在想苦笑,他与千雪浪才排上队伍,就常有人转过头来,都不由自主地往千雪浪脸上看。
千雪浪却浑然不觉,人家往前走上一点,他就跟进一步,人家不动,他也站在原处,一动不动。
至于人家看他,他更是一点儿也不在乎。
不过倒也平常,任逸绝生得俊秀清逸,纵脸上稍有憔悴病容,却不减半点风流潇洒,他一人在此,已是鹤立鸡群,更何况身旁还有一个千雪浪。
任逸绝一时尴尬,不免动了动手。
千雪浪被牵扯着一晃,疑道:“怎么?”
原来他二人要入东浔城报信,又忧心任逸绝身上魔气散溢,会被守城弟子察觉,惹出什么不必要的麻烦,便由千雪浪握着他的手,以自身灵气遮掩。
任逸绝咳嗽一声,见千雪浪神色自若,也只好硬着头皮道:“没……没什么。”
两名男子牵手同行,亲密过度,当然与常理不合,只是众人瞧千雪浪脱俗出尘,一时之间谁也不敢妄加指摘。
好在守城弟子到底比凡人强些,虽也贪看,但好歹知道放人入城,不多时就轮到千雪浪与任逸绝二人。
这守城弟子生得斯文秀雅,颇有些女相,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见着千雪浪,脸儿微微一红:“这位……嗯……这位公子,你入城后还是买顶帷帽戴,以避风沙。”
也不知这青天白日,哪来许多风沙。
一时兴起
为避风沙虽是托词,但那少年弟子确实一番好意。
二人入城之后,便将手松开,任逸绝身上的魔气未消,可也不是什么修为都能一眼看出,更何况先前又有灵池浸泡,散去不少,只要不与普通百姓长久待在一起,也影响不了什么。
东浔城甚是繁华热闹,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除去各种店铺之外,也有不少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人,将一条大路挤得满满当当。
两人寻了间成衣铺子,给千雪浪买了顶帷帽,并几件新衣,都是眼下正新兴的款式,又谢绝店老板的殷勤推荐,任逸绝终于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