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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小说>随母改嫁的子女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吗 > 第4章 万长生(第1页)

第4章 万长生(第1页)

大强子是认识万长生的,也知道他家的大致位置,自己家在何村的西山脚,万长生家则在万家村的南山脚下,还只有他一家人。

依大强子想,这地方好是好,够宽敞,就是多少冷清了,离村子步行还有一刻钟的路,平日连说话的人都没有。

万长生刚吃好中饭,上午去山上找了些草药,又去陷阱找到一只小兔子,一只野鸡。

等下他打算去镇上卖了,这些小东西不值钱,两只不过两百文,但自己厨艺不好,做出来也不好吃,还不如变成银钱,换成粮食也能换二三十斤。

如果婚事能成,以后家里人就多了,粮食方面消耗就快,他家只一亩田,粮食年出产不过两三百斤,荒地这两年开了一些,种些菜和红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但不久的将来,如果一家三口,说不定明后年甚至一家四口,这些田地就不够看了。

父亲过世第三年,他刚十七岁,兵役来了,家里的余银前面给大哥娶亲,后面给父亲治病,不但花了个干净,还欠下了十两银的债。

不是兵荒时期,兵役完全可以银代替,一户得交八两银,不然就得出一个人。

他家哪里还有银钱,借也没地方借去,按理是大哥去,大哥已经成亲生子,万长生则婚事都没有。

但大嫂哭哭啼啼,大哥则不声不响低着头,当老母亲把哀求的目光看着他时,他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还是答应了当兵。

只有一个要求,离开前先把家分了,当兵一个人还能得几两银,这银子可以还债,如果死在战场,分的东西还是归大哥,如果回来,则成两家人。

家是分了,族长、村长做了证,家里三亩良田,他要了一亩,地则要了南山脚的一块,剩下的的什么都没要。

当兵这些年的田也给大哥种,田租他一点没要,就当给母亲吃了。

大周兵役一般五年一换,服兵役的五年内,如果你还活着,则正常退役,无特殊情况,基本可以不用再去当兵。

因为读过两年书,他被分进医疗处,给军医打打下手,整理整理药材,因为做事好,被医疗处直接要求多留了两年。

只不过这两年他的月银就多拿了不少。

七年兵役,他存下了五十多两银,带退役给补的十两,差不多有了六七十两的存银。

回家时,母亲已经去世两年,他算是了无牵挂了。

大哥还是一如往常的不怎么吱声,大嫂也还是一样的哭穷,这些他没管了,对大哥,他已经问心无愧了。

请人建宅子花了二十两,最后添置东西还欠了一些债,不是他心思多,剩下的的五十两他确实藏的严严实实,没必要惹眼,也没必要让人红眼。

回来两年,打些猎,采些药,种上自己的田地,一年也能存上十五两左右,欠下的几两当然早已经还了。

如果这次能成亲,余下的二十两应该够办事了,毕竟乡下一般人家成亲就在十两八两。

何梅娘,他走之前本想让娘去提亲的,结果晚了一脚,常家人说去了。

后来他一走七年,今年正月,无意中看到母子俩回娘家,一问人才知道,这人十八九岁就守了寡。

他动心了。

他今年二十六,比梅娘大一岁,二婚不二婚他无所谓,上无爹娘管,自己完全可以做主。

如果说孩子,正月见的那孩子长的真可爱,如果成了他儿子,他会很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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