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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爸爸一怔,然後笑起来,“对呀,看我老糊涂了。那麽多年,都习惯成自然了。”

我一时好奇,想著会不会真的有人给我们寄信来著,就拿爸爸的钥匙去开信箱。结果里面,真的躺著一张明信片。

爸爸已经走进了家门,回头看我,“看什麽呢?”

我把明信片拿出来。那是一封法国巴黎街头的风情画,情侣们手搀著手走在一起,亲亲密密的样子,好像那上面画著的豔阳天。我看著那张明信片,手突然变得沈重。

它上面只写了一行字。

“我已经走了。不要再来找我了。”

这封明信片,是小声写给我的,最後一封信。

锦.瑟 17

多年以後我偶尔想想我这一生里面作过的也许最令我後悔的事情,我想到的多半是认识你。很多人回忆他们所爱的人,都说和那一位相遇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们幸福的事,那麽心里却这样想的我,是不是只能算还不够爱你?

我多想听听你的回答。就算你说你也不是那麽爱我,对我来说也不大紧要了。

可是现在,我却连见你一面,都不做到。

这一生里面我作过的最令我後悔的事,就是认识你,忘记你,然後再重新爱上你。因为你从我面前消失以後,我对你的想念,变成了我的整个生活。

“维扬,这是你的酬劳。”

我从对面坐著的长发姑娘手里接过支票,也不看上面写的数字,随手就塞进了我的风衣口袋。她看著我摇头,“你这样子不懂理财,迟早会败家的哦。”

我笑著看她,“那你帮我理财啊。”

“得了吧,你别这样对我笑,我会陷入情网的。”宁郁笑得颇为开心,“你这种大众情人,如果爱上你的话,是会很受伤的。”

“你也省省吧。”我说,“我哪里是什麽大众情人。”

“真的啊,你来我们杂志社那天,全楼轰动的。大家都说许维扬真人比照片还好看。”宁郁表情认真严肃。

“……我有什麽出名的请问。不就是得了一个奖,上了一回电视……”我笑著把话说出口,突然之间有些愣愣的,声音不由自主低下去。宁郁扬起眉毛,问了我句怎麽了,我摇摇头。

我只是想起他。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他离开我以後,我突然变得非常非常寂寞,常常一个人拿了相机在外面拍照。我以为这样留下瞬间,就可以代表我存在过。可是我不能肯定,我是不是在他的生命里,存在过。

我甚至发现,在我身边我根本找不到一张他的照片。

宁郁是我的大学同学,现在在经营一家杂志社。我拍了照片就给她看,她倒还真的收下,还给我酬劳。我的公司很忙,然而我却频繁的出门旅游,然後摄影,三年下来居然获得了一个国际上的奖项。当地的人来采访我,因为我是个it业的外行。我对著镜头,摆出尴尬的笑脸。

我忽然想到,也许他能看到我。我上了电视,我拿了一个外行人第一次拿到的国际摄影奖项,很多人知道了我。

他呢。他有没有,看到我呢。

老爸问我为什麽不接手他的公司,我反问他,那你觉得呢。爸爸最後还是没有干涉我,我想我实在是个不肖的儿子,我对不起他们,也对不起萧萧,我辜负了她。

但是他们又有哪一个明白,当我看到小声给我的那一张明信片,我看到他说他走了,不会回来,我的心里面,居然一瞬间变得什麽都没有了。

因为他不在了。

我带著照相机走来走去,企图要走遍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想我总会再次遇见他,我相信我们有缘份,因为我忘掉他以後,重新看见他,竟然会把我丢失的过去再找回来。现在我的记忆仍旧在慢慢地恢复,医生说那真的是一个奇迹,所以小声,你看,我们在一起,总是会发生那样多的奇迹。

如果我可以再见到他,我一定要把这些话告诉他听。

我站起身,宁郁看看我,“去哪儿?”

我扬扬手里的相机,“去拍照。你要雇我吗?”

她耸耸肩,“不用啦。你那麽大牌,要的报酬又那麽多,真是,不想想当初是谁在你没伯乐时帮你申请参加比赛的。”

“行行,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笑,“那我走了啊。”

“嗯。”她朝我挥挥手说再见。

瑞典的乌普萨拉是一个非常晴朗的城市。这里的人口只有30万,不像法国那样拥挤,连空气都显得格外清新。我背著我的相机低头走在街边的小路,一边走一边数地上地砖的格子,这样的话一个人走路就不会觉得太无聊。迎面走过来一对老年夫妇,他们脸上挂著幸福的微笑,我忍不住拿相机对准他们。

“你好。”他们倒不生气,脸上的笑更加灿烂,“拍得漂亮一点。”

“好。”我摸摸鼻子。

“最近这里有好多中国孩子。”老太太和我聊天,“昨天我们也遇到一个和你差不多的男孩子,他真好,帮我们拿购物篮。”

老先生迅速反驳,“没有很多,只是昨天的一个而已。”

“有啊,隔壁的小王不也是中国来的,我看你是老糊涂了。”

他们吵得热烈,我只好从他们身边悄悄溜走。我来瑞典的行程只有预定三天,宁郁够义气,陪我一起来,不过三天以後我还得回法国参加公司的会议。乌普萨拉的人真的是挺有趣的,那对夫妇也实在幸福,因为在这麽久的时间里,一直都有一个人陪你吵架。

而我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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