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毛巾大红大红的,颜色艳极了,让人瞧了就欢喜,上头两条胖头大尾的金鱼凑在一处,亲亲蜜蜜。
这也是这次生产队里表彰他的,一对搪瓷杯,一双的大红巾,可不是他们芭蕉村家家户户都有的!
潘三金老自豪了。
瞧着簇新的毛巾,他又有些舍不得,摩挲这上头的胖头鱼,小声道,“这般好看,拿来用可惜了,不然……留着咱们当枕头巾?”
当枕头巾好啊,瞧这上头的两条胖头鱼,多亲近啊,活脱脱的就是他和他家红儿,是一对儿!
嘿嘿嘿。
周爱红:……
她连话都懒得再说,直接拽过潘三金手中的毛巾,一把丢到了脸盆中。
“去洗!”
潘三金悻悻:……
好吧。
不解风情的红儿。
夏日炎热,稍微动动就是一身的汗,湿腻腻的,这样瑄软的新毛巾一擦,好似毛孔都通透了,沁凉沁凉的,甭提多舒坦了。
潘三金一边擦着手脸,一边和周爱红闲话。
“红儿,你刚才说我吓人,我怎么就吓人了?”
周爱红:“我回来一会儿了,瞧你应该是魇住了,躺在咱们家的竹床上,眼睛是闭着,可那眼皮下的眼珠却咕噜来咕噜去的,喊你好一会儿都没见醒,可不是吓人么!”
她的声音低了低,瞧了瞧外头,见没什么人路过,这才大着胆子,小声的说了一句。
“你要是再不醒,我可得找村尾的于大仙瞧瞧了。”
于大仙啊!
潘三金恍然,这下是知道自家一向敞亮爽快的爱红同志为什么要贼头贼脑的探头了,瞧着没人了,这才做贼一样的说话。
于大仙,那是住在村庙里的半瞎子,人生得矮小干瘦,虽然是个子小小的老头儿,口气却着实不小。
他号称自己能写能算,知过去瞧未来,上天又入地,白日守庙,夜里走无常,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嗯,就是一位神棍子,神神叨叨的。
搁早几年,那是守牛棚,忙活村里挑粪活儿的主。
潘三金:“没事,现在不讲究这个了,我瞧着这几年红白事,大家伙儿也不忌讳找他算算日子,扎扎孝子幡了。”
“别的不说,就上半年咱们芭蕉村的陈头头,对,就那生产队队长……他老子娘没的时候,丧礼、还有头七,二七,三七……五七,那摇铃铛的可都是于大仙。”
人前人后,没有半分躲闪隐瞒的。
队长都能找于大仙操持白事了,他们怎么就不能谈于大仙了?
现在和之前的情况可不一样。
没瞧见前几年差点饿死的于大仙都长了点肉么!
长肉说明什么?说明于大仙他有钱了,吃得好了!
为什么有钱了,因为来客纷纷,四方来财,广纳财源了呗!
潘三金摆摆手,一点儿不忌讳谈于大仙。
周爱红听着他的大嗓门,一拍潘三金胳膊肘,眼睛剜了剜,“小点儿声音,总归是小心点儿才好!”